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审议了高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春保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陈清流同志任职的议案》(高府函【2019】3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任命陈清流同志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陈清流同志简历
陈清流,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高州市古丁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 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1.07 广东雷州师范专科学校政治历史专业大专学习
1991.07-1991.09 待业
1991.09-1995.02 高州市古丁镇人民政府科员
1995.02-1996.04 高州市古丁镇办公室主任
1996.04-1997.01 高州市古丁镇党委委员
1997.01-1998.12 高州市古丁镇党委副书记(其间:1997.05兼任古丁镇纪委书记)
1998.12-1999.03 高州市深镇镇党委副书记(主管镇政府全面工作)
1999.03-2001.11 高州市深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11-2002.03 高州市深镇镇党委书记
2002.03-2008.12 高州市深镇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其间:2001.08-2003.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习)
2008.12-2011.12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12-2016.01 高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1-2016.03 高州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3-2019.02 高州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2-2019.08 高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8-现在 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