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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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4-01
主题:
我的省外社保退休前没办理转入怎么办
内容:
你好,我在海南省有些67个月社保,去年6月份在高州办理了退休,没有把海南的社保转入合并,现在只能领取最低退休金,曾与社保部门沟通无果,现非常无助,我该怎么办,请指引,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1
答复时间:
2025-04-02
答复单位:
茂名市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了解,海南省规定,已在省外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不再缴纳劳动保险费,可按照欠费补偿标准向原欠费单位申请补偿。建议您可按海南省的文件规定申请相关的单位补偿。若您还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我局养老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0668-663389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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