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其他等4类6项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网址:http://www.gaozhou.gov.cn/mmgzwyglzx/gkmlpt/index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668-6630229,传真号码:0668-6630229;
通讯地址:高州市南湖二区133号,邮编:5252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