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高州市监大坡处字〔2019〕38号 |
处罚名称: | 卢进琼发布违法食品广告和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案 |
处罚类别 1: | 警告 |
处罚类别 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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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卢进琼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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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81600459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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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22********5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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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卢进琼 |
处罚结果: |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食品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即1500元。
二、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元。
三、责令当事人改正其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以上两项合计罚款人民币2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09 |
处罚机关: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40981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04-17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