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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2006-04-14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一、保留的事项(5项)
(一)审核(2项)
1、房屋危险鉴定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
(二)核准(3项)
1、房屋登记发证
2、房地产转让
3、房屋拆迁核准
二、取消的事项(1项)
房屋装饰装修方案安全审定
三、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1项)
白蚁防治机构资格
四、实行备案的事项(4项)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
(三)预售商品房款监督管理及登记备案
(四)房地产中介机构执业资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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