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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家税务局便民服务
2006-08-31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国家税务局便民服务

1、税务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审批条件:粤国税发[2004]142号文件《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的通知》列举的各项条件。
办事流程:纳税人直接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税务行政许可”专窗办理。
办结时限:不超过20天。
审批结果:凭回执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税务行政许可”专窗领取。办税服务厅在次月10内将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张贴公示。
举报、投诉办法:纳税人可依法向高州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电话:6676953(监察室)。
2、再就业税收优惠:
设立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发[2002]12号文件。
审批条件: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发[2002]12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各项条件的、可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和个人。
办事流程:纳税人直接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再就业税收优惠”专窗办理。
办结时限:企业5个工作日、个人3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凭回执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再就业税收优惠”专窗领取。办税服务厅在次月10内将审批结果张贴公示。
举报、投诉办法:纳税人可依法向高州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电话:6676953(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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