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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2006-04-14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一、保留的事项(13项)
(一)审批(2项)
1、临时用地审批
2、采矿权、矿区范围、采矿权延续、变更、出租的审批
(二)审核(11项)
1、土地利用管理
2、建设用地征用审核
3、农用地转用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出让、收回、续期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6、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8、建设用地变更用途审核
9、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审核
10、土地使用权变更
11、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二、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1项)
土地调查测量成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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