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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主要职能
2006-09-01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环保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的有关政策,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防治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负责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及其总量考核,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登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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