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上服务 >> 建设 >> 正文
市建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2006-04-14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建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一、保留的事项(16项)
(一)审批(4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含村镇工程)
2、城市因故停止供水、城市供水设施改动的项目
3、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城市新建燃气企业项目
4、不使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
(二)审核(8项)
1、村镇建设项目选址
2、燃气销售点工商登记前置
3、风景名胜区设立、变更和撤销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5、燃气工程项目建设
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7、集镇建设规划许可项目
8、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核准(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建设监理、市政园林、自来水企业及审核评估中介机构等)
(三)核准(4项)
1、市辖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资格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退回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的核准
二、取消的事项(4项)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二)工程竣工结算
(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四)城镇体系和重点镇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三、实行备案的事项(3项)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二)商品房预售广告、现房销售
(三)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上一条:

下一条: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意见征集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 高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版权所有 ©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高州市金威电脑公司
联系电话:(0668)6664841 电子邮箱:gz6664841@163.com 粤ICP备05072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