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交通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 基本服务标准 (一)、仪表端庄形象好; (二)、办事快捷效果好; (三)、微笑服务态度好;(四)、廉洁自律声誉好。二、 各项业务办理时限 (一)、道路客货运输业,站场经营、驾驶员培训的开业申请,由高州市交通局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并在15天(法定20天)内作出审查答复,符合条件的,审批后即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符合条件且各种手续齐全的货车营运证当天办理,客车营运证在5天内办理。 (三)、新增、变更市内客运班线、班次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10天内审批;跨市的8天内负责审定上报;新增营运客车8天内审定上报,营运客车报废更新申请手续齐全的2天内审定上报。 (四)、凡申请汽车、摩托车维修、洗车业开业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开业资料,基层交管所受理登记,在5天内查看场地、设备并签署意见上报;交管股5天内负责审查,并提出意见上报;主管领导5天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经批准后,5天内办理有关证照。三、 投诉处理 对群众来电、来信或来访投诉的案件,做到有登记,有调查取证,有查办结果,并在10天内将查办结果通知投诉人。 以上各项承诺时限,遇节假日时顺延;需上级批准的事项,不在承诺时限内。 企业和经营者要求特急办理的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预约电话:6660378、6662681(交管股)6682893(财审股)。投诉电话:666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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