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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2006-04-14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一、保留的事项(14项)
(一)审核(4项)
1、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书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
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及抵押登记
(二)核准(10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
2、木材经营许可证
3、木材运输许可证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植物检疫证
7、狩猎证(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8、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省内出县境的)
9、生产用火许可证
10、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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