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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2006-04-14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
一、保留的事项(4项)
(一)审批(1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审核(2项)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2、升放无人驾驶气球或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三)核准(1项)
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二、取消的事项(2项)
(一)外国组织和个人在高州从事气象活动
(二)新建、撤销、迁移气象站
三、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事项(3项)
(一)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二)气象台站观测场环境保护的审定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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