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上服务 >> 人口和计生 >> 正文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
2006-09-01 阅读: 编辑:高州市信息中心 [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茂名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等有关配套规定。拟订本市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综合治理。
    二、根据国家、省、茂名市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市本级计划生育指标及计划生育统计,检查督促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指导和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管理。
    四、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各级服务网络的管理和建设;组织病残儿初检并上报茂名市计生部门;组织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的鉴定。
    五、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发展 “三结合”。
 



上一条:

下一条: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意见征集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 高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版权所有 ©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高州市金威电脑公司
联系电话:(0668)6664841 电子邮箱:gz6664841@163.com 粤ICP备05072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