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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8 07:36:26 来源:高州市残联 字体【

  点击查看原文:印发高州市残疾预防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助力健康高州建设,提升残疾预防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2﹞223号)和《茂名市残疾预防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茂府办函〔2022〕197号),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高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行动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残疾预防的良好氛围。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加强生育服务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强化基础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组织创建省级无障碍建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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