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高州市森林禁火令的通告_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gaozhou.gov.cn)
一、背景说明
为严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禁火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禁火区域: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的范围。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即“七个严禁”: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严禁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责任追究
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在场不加制止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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