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禁火时间:
(一)2026年国庆、重阳节;
(二)2026年冬至日及2027年元旦、春节、五一法定假期;
(三)2027年3月3日至4月12日(祭祖高峰期);
(四)2027年全国两会期间;
(五)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高州市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期间。
禁火区域: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缘50米范围。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即“七个严禁”: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严禁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等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点击查看文件全文: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高州市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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