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9时50分,在高州市大井镇青山村委会水质净化建设项目工程沙坡村工地旁的河边,发生一起铲车侧翻事故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事故发生后,高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于2024年11月22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市安委办于2024年11月27日向各相关单位印发了事故结案通知。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高州市人民政府成立高州市大井镇“9·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10月3日,高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大井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评估组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高州市大井镇“9·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评估认为有关政府部门与事发单位对《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基本落实了《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调查等方式,查明了《报告》中事故相关监管单位、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高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20日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01000元,公司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现已缴纳一期。
2.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移送至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0月30日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约谈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陈*波(高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年5月20日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8392元,罚款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2.孙*峰(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任命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5年10月30日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公司对孙*峰作出辞退处理。
3.吕*强(事故项目的包工头)。2025年5月20日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0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三)对《报告》中事故相关监管单位和责任追究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大井镇人民政府已向高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大井镇青山村委会已向大井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已经按要求将有关问题线索和责任人员名单移送高州市纪委监委,目前正在核查中。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高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限期闭环整改;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考核;并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但评估组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不完善的问题。
(二)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理责任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监理委员会,每月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按照项目标准,依法依规配齐培训合格的监理人员;修订《监理人员安全职责清单》,明确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各类责任、履职和考核标准。完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并进一步提高监理日志的编写标准,实施日常巡查、周检查、月复盘与考核的三级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要求项目单位进行及时闭环整改。
(三)大井镇人民政府
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制定了《大井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包括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违法违规乱象纳入方案打击范围,并由多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实施多轮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巡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建筑施工项目采取地毯式排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实施及时的闭环管理。精准检查,累计排查在建项目286个,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84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4份,对11个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聚焦事故易发区域和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检查,对“未批先建”无证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四)大井镇青山村委会
开展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落实辖区内包含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安全监督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和闭环管理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属地内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把守法律规定的项目施工资质准入关口,严肃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
(五)吕*强
经核查,吕*强已不再承包高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过程中发现,高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尚未结案,目前只缴纳了1期(分期缴纳)罚款,还剩7期行政处罚罚款尚未缴纳。建议行政处罚决定作出部门及时跟进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情况,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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