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0日17时,位于你市南塘镇平乐村的高州市明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游泳池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 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规定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茂 名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茂安 (2014〕9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收到本 督办函后7日内向我办报送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每15日向我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二、请按照《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 (试行)》相关规定,邀请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并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在提交我办审核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时,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
三、 事故调查报告经高州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上报茂名市安 委办审核后,按有关规定由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茂名市安委办备案。
四、 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当地网站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函。
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高州市安委办。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