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州市财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高办发〔2019〕22号)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优化市财政局及审计局部分职责,将市财政局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目前,参考广东省审计厅的做法,我局就国有企业监事会事宜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中,下一步,高州市审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围绕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优化和增强市管企业监督力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对市管企业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较好发挥审计监督和预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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