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 手机版
  •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适老版
征收土地预公告(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09 10:23:53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高府征预告〔2024〕25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高州市谢鸡镇义山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平龙二、勒竹元、平龙一、丹洒一、丹洒二、石头坡一、石头坡二经济合作社;长坡镇龙修村上村一经济合作社;曹江镇培坑村潭合、为村、新丰、大坑、低村、酒铺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用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谢鸡镇义山村、长坡镇龙修村和曹江镇培坑村范围内的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49664平方米(合224.496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高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附件: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项目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