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9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s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
2.建设地址: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辉大道中。
3.建设单位: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单位: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市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高州市恒辉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选址位于高州市金山街道金辉大道中。总占地面积258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项目年产蒙砂玻璃10万平方米、丝印玻璃5万平方米、铝镜5万平方米。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化。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垃圾箱收集生产固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经分类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原料包装袋,由原料供应商统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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