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
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s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址:高州市金山开发区。
3.建设单位: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茂名市广润检测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茂名加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技改项目(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选址位于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项目占地面积31785㎡,总建筑面积为12426㎡;总投资额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化。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本项目技改完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设备,室内安置,自带隔声罩隔声、减振;本项目新增1台粉碎机,同时配套新增1台粉碎机脉冲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不合格产品及粉尘全部回用,锅炉炉渣及沉淀物外售给周边村民作农用肥;废包装袋委托垃圾回收站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及隔油池渣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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