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茂名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杰•名仕公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1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s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茂名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杰•名仕公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茂名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杰•名仕公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诚杰•名仕公馆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环城东路(旧二中)。
3.建设单位:茂名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高州市潘州街道环城东路(旧二中),总规划用地面积1213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406平方米。本项目拟建4栋高层住宅(编号1#~4#),其中1#楼30层高(1层为商业楼层),2#楼19层高,3#楼31层高,4#楼19层高(1、2层为商业楼层)。商业经营种类为一般商铺、餐饮,不设KTV、沐足、酒吧、夜总会、歌舞厅等功能。项目餐饮业建筑面积约为900m2,餐饮区域设置在商业裙楼以下部分:1#一层、4#一二层及二层裙楼。项目设置2层地下室,其中包含地下车库、发电机房(2个400kw发电机房,位于负一层3#楼下)、排风机房(6个,负一层3个,负二层3个,位于2#、3#、4#商业裙楼下)、进风机房(2个,位于负二层2#、3#楼下)、水泵房(1个,位于负二层3#楼下)。项目规划住户为683户,停车位400个(其中地上102个,地下298个)。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项目每栋楼设置一条居民住宅用途烟道。项目商业区未确定入驻商家的性质,因此,商家需保证日后引进商业项目必须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政策等要求,不能对本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日后引进的具体商业项目根据需要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若引进餐饮项目,须有专用商业烟道。
8、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做好分类收集和储存工作;并且设置统一的垃圾中转站(暂存间),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要求。清运过程中注意文明卫生,统一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无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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