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高州正和翰林府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高州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高州正和翰林府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30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gzhb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高州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高州正和翰林府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高州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高州正和翰林府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州正和翰林府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高州市兴教路北侧。
3.建设单位:高州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2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5338.3平方米。本项目已建成地上建筑物为4栋,其中3栋为商住综合楼(含裙楼)(1号楼、2号楼和3号楼),1栋为住宅楼(5号楼),各栋楼建地上31层,地下两层,主要作为地下停车场和设备房,其中一号楼首层北向两套物业用房,其余首层架空,1号楼建筑高度为98.5米、2号楼99.3米、3号楼99.25米、5号楼98.1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5338.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1455.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882.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5161.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294.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2486.7平方米,首层架空建筑面积1197.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99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为4.5,建筑密度为30.0%,绿地率为31.0%,居住户数472户;项目内设机动车泊位580个,均为地下停车位。
8、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项目设立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对垃圾分类存放,统一集中于垃圾收集站每天定时清运。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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