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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为:2022-04-25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4 15:21:18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0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s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高州市泗水镇永兴街16号。

3.建设单位: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

4.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市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高州市泗水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选址位于高州市泗水镇泗水卫生院内。建设内容为一栋3层门诊综合楼,该项目占地面积660平方米,建筑面积341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12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51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化。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固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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