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高州市碧桂园潘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高州市碧桂园潘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州碧桂园天悦湾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7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6662913,邮箱:gzhb6662913@163.com。
2.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3.联系人:冯敏雄。
附:高州市碧桂园潘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州碧桂园天悦湾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附件:
高州市碧桂园潘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州碧桂园天悦湾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州碧桂园天悦湾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地址:高州城沿江二路。
3.建设单位:高州市碧桂园潘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阳江市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高州碧桂园天悦湾(7-12号楼)建设项目(二期)(下称本项目或者项目)选址位于高州城沿江二路。项目用地面积24984.2㎡,总建筑面积102244.7㎡,计容建筑面积102022.0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1136.18㎡,商业建筑面积885.86㎡),不计容建筑面积23351.69㎡,绿地率36.31%,容积率4.48%,建筑密度21.87%,居住总户数580户。项目包含商住楼6栋及其地下车库。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商业区不做餐饮。
7.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属于分期建设,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已按要求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渣土运输过程中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废纸、包装袋、饮料瓶、果皮、剩余食品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等;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考虑,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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