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规[2018]10号)、《关于高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价格实行联动机制的通知》(高发改价格[2022]113号)等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天然气加权平均购进成本价为 3.25 元/m,根据《关于高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价格实行联动机制的通知》(高发改价格[2022]113 号)的规定,当你公司气源购进成本低于4.10 元/m时,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高发改价格[2022]21号)文规定执行。经研究决定,你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非居民用气销售基准价格按 4.73 元/m执行。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请你公司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及时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