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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公告〔2023〕51号)

发布时间:2024-04-29 18:02: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1月3日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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