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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15:03:06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为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高州市关于遴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科工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遴选工作。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将2026年高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我局提出以下要求,请各中小学和列入白名单管理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遵照执行。

  一、各中小学校要坚持需求导向,学生及家长确有需求而校内资源无法完全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可结合实际,在公开遴选的“白名单”中规范引进。学校在签订协议后三天内将有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严禁“白名单”之外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证照不齐全的)参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培训内容应与入校培训项目(课程)一致,需增加新培训课程的,应经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审核,报学校把关选用,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三、根据“白名单”动态管理要求,进入“白名单”管理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我市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我局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实行评价退出机制,取消其校内课后服务培训资格:①入校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②因服务不当出现比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③恶意或变相在学校招揽生源的;④扰乱学校教育教学或招生秩序的;⑤服务水平低下,日常服务中有30%以上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不满意的,及其它引起社会重大舆情的;⑥将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⑦机构服务期间年检未通过或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⑧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情形的。


       附件:2026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xlsx

  高州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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