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茂教策〔2025〕4号)等要求,我局于2025年4月组织年检评估小组对我市14所民办学校进行2024年度工作检查。
经现场检查审核和综合评估,评定各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如下:
(一)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学校(11所)
高州市潘州中学、高州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高州市金阳学校、高州市黄冈实验学校、高州市东方实验学校、高州市华阳学校、高州市实验学校、高州市德尚实验学校、高州市世纪学校、高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高州市东山小学。
(二)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3所)
高州市育贤学校、高州市艮龙小学、高州市乐天大道实验小学。
特此通告。
高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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