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厅通知要求,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高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以及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 号),2023年中央安排我市彩票公益金共280万元。
(一)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33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89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44万元,两项共233万元,粤财社〔2022〕314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89万元,已全部分配用于2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已经完成。粤财社〔2023〕124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44万元,用于2024年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到目前止该项资金尚未使用,结余44万元,目前项目资金二次使用方案已经提交高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47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 号)安排了“孤儿助学项目”资金47万元,截至目前,此项资金已使用26.50万元,结余20.5万元,将继续用于2024年孤儿助学项目。项目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后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得以稳步提升。(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茂财社〔2022〕191号),2023年省级安排资金共18万元。目前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结余0万元,支出率100%。该项目资金用于社工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推动社工掌握实务操作技能。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8 小时。同时,针对社工日常服务需求,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妇女关爱服务、残疾人服务等政策培训,全面提升社工政策认识水平和政策落实能力。2023年初,我市共有社工480人,其中,2022年招聘上岗人员385人,绝大部门不是社会工作专业或有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经验,需通过培训提升社工专业服务水平,实现社工站(点)覆盖范围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理念普及率100%。(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市级福彩公益金下达资金共43.25万元。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婚姻登记)预算的通知》(茂财社〔2023〕187号),下达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数据整理专项资金18.25万元,2024年1月该项资金已全部用于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数据整理支出,结余0万元。实现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的全面采集和共享,为推动创建省级婚姻登记示范单位,促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我市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进程,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关于下达2023年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预算的通知》(茂财社〔2023〕165号)下达资金2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石板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目前该项资金尚未使用,计划今年年底前使用完毕。(承办单位:高州市石板镇人民政府)
四、高州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高州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共265.01万元,其中用于高州市民政局根子婚姻登记处50万元,结余215.01万元在高州市财政局本级。(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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