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厅通知要求,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高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以及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安排我市彩票公益金共605万元。
(一)养老服务项目资金60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5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84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301万元,三项共600万元。
(粤财社〔2024〕162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5万元。拟用于支持餐饮企业购置设备以及长者饭堂制度牌匾制作。近日将向市政府、财政局提出该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目前资金仍在本级财政局。
(粤财社〔2023〕348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84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用于:1.长坡、平山等12个镇(街道)38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含改造设计、造价、招投标以及监理费等),每户费用6500元,总费用248.95万元;2.大井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井镇敬老院)改造及设备配置(含护理床30张以上)15.05万元;3.荷花镇荷花村委会老人活动服务站改造及设备配置20万元。截至现在,荷花镇荷花村委会老人活动服务站改造及设备配置工程已完工验收结算。剩余项目正在办理验收或施工建设中,尚有264万元资金没有结算,资金未支出,资金仍在高州市财政局,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施工方。
(粤财社〔2024〕113号)安排了“养老服务”项目资金301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用于:1.高州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区域性敬老院)设施改造建设及设备配置64万元; 2.分界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45万元;3.分界镇、潭头镇、长坡镇、石鼓镇共4家敬老院优化整合升级改造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共130万元; 4.石鼓镇大丰岭敬老院厨房新建35万元; 5.根子镇茅坡村委会等3个老人活动服务站升级改造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27万元。目前资金未有结算全部未支出,资金在本级财政局。
养老服务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补齐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及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3.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加强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推进了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州市民政局已下达资金文给各项目单位,我们将加强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尽快支付使用资金,切实做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5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安排了“孤儿助学项目”资金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支出使用5万元,使用率100%。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项目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后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得以稳步提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为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有效地保证了孤儿正常的学习生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工作计划:将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继续高质量的完成绩效目标。(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省级安排福彩公益金共33万元。
(一)“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3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2024年省级安排资金共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根子镇“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创建工作,资金到位率100%。目前“乡村著名行动”项目预付款90000元已支付,进度款180000元,请款资料已递交本级财政局。
“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绩效目标:1.推动农村产业现代化,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2.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提升了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尽快支付使用资金,切实做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深化地名文化研究应用。(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二)标杆社工站建设项目3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2024年省级安排资金共3万元。资金已划拨被确定为省“双百工程”标杆2个社工站:高州市石仔岭社工站和高州市长坡镇社工站各1.5万元用于标杆社工站建设,支出使用3万元,使用率100%。
标杆社工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各地建立督导团队,健全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标杆社工站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标杆社工站的持续建设,搭建更高的沟通交流平台,学习更多更优秀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市级福彩公益金下达资金共10万元。
(一)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马安山村老人活动中心项目1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预算的通知》(茂财社〔2024〕201号)下达资金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马安山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设施设备,近日将规划好购置方案。目前资金仍在高州市财政局。
老人活动中心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施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马安山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州市石鼓镇将根据村级养老服务中心配备配置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购置设施设备的方案,我们也将加强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尽快支付使用资金,切实做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承办单位: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
四、高州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高州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共344.70万元。其中用于高州市民政局根子婚姻登记处50万元,结余334.70万元在高州市财政局本级。
高州市民政局根子婚姻登记处建设工程项目5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高州市财政局关于《安排高州市民政局根子婚姻登记处相关费用的请示》意见的复函,2024年本级彩票公益金高州市民政局根子婚姻登记处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50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根子婚姻登记处建设登记大厅、办证窗口、候登大厅、颁证大厅、婚姻家辅导室、档案室、办公室和相关的办公设备设施补充。项目于2024年8月动工建设,2024年9月完工,实际完成投资50万元,完工率100%。
根子婚姻登记处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对根子婚姻登记处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登记大厅、候登大厅、办证窗口、颁证大厅、婚姻家辅导室、档案室、办公室和相关的办公设备设施补充。设有5个婚姻登记窗口、1个离婚登记室、1个前台咨询受理窗口、1个结婚登记颁证大厅和1个婚姻家庭辅导室。达到民政部4A级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要求。对标建设要求,着力夯实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设施,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迈向新的台阶。通过项目改造,婚姻登记办事效率有了提升,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婚姻家庭和谐建设的文化得到补充,群众办事更加满意。
下一步工作计划:因办事场所位于根子荔博园景区内,办事群众来访多,车辆停放存在一定困难,场地设施有待完善。建议通过项目倾斜,加大对根子婚姻登记机关的扶持力度,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承办单位:高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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