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同意成立高州市东方市场经营管理协会党支部,第一届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党委根据党员的透视、考察等情况研究决定,由苏春平同志任高州市东方市场经营管理协会党支部书记。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