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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16:32:34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五一”假期将至,出行、娱乐、聚餐等活动随之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假期食品安全,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你准备了食品安全提示。

  一、选购食品莫大意

  (一)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应认真查看食品标签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并留意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涨袋、发霉等现象,不购买“三无”食品。

  (三)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尘、防蝇、防虫设施的散装食品。

  二、外出就餐需谨慎

  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食材是否异常、餐具是否洁净。倡导科学饮食,注重营养,追求健康,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水产品及野生动植物。不选购饮用无标签标识、无生产企业等信息的散装白酒和来历不明、浸泡成分不清的泡酒。

  三、网络订餐要谨慎

  应选择规范的网络订餐单位,注意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配送时间;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网络订餐尽量不选择凉菜、生食食品及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居家饮食有讲究

  (一)“五一”期间,家庭聚餐较多,烹制食物要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食物加工前应认真清洗、生熟分开,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

  (二)近期天气炎热,要谨防米线、卷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和水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

  (三)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

  四、树立饮食新风尚

  外出就餐时应合理点餐、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餐饮浪费,注意膳食平衡,荤素搭配,切忌酗酒、暴饮暴食;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树立正确消费观,自觉抵制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五、维权意识要加强

  在购买食品或者餐饮消费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单据、发票等有效凭证。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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