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