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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30号)

发布时间:2022-09-25 20:26:49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30号),责成广东等4个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板栗色)、“韩妃染发膏”(金亚麻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3款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标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行为。
  通告中,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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