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法典条文、准确把握执法新要求,2026年9月22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邀请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生态环境与资源能源法务部主任杨丽梅博士授课,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本次学习。
本次专题培训以“法典赋能生态治理,筑牢生态法治防线”为主题。杨丽梅博士围绕法典立法背景、框架体例、新旧法律对比、法律责任变化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解读。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共5编1242条,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施行后同步废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律,构建起统一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授课中,杨丽梅结合生态环境监管实务,对照原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条,逐项剖析法典重大制度创新。在水生态保护方面,法典明确细化河长制,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管控,增设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章,明确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重点流域中上游转移;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链条管控,明确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在法律责任板块,法典大幅提高罚款上限,推行“双罚制”,扩大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追责范围,同时明确按日计罚无上限,大幅提升环境违法成本。此外,法典进一步压实监测数据管理责任,严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细化在线监控、固废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全链条监管规则。
讲座结合执法案例,重点讲解法典施行后执法工作的新变化、新规则,厘清执法边界,引导干部职工转变执法理念,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参训人员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对法典的制度创新、处罚条款、适用规则有了更加系统、直观的认识。
当日下午,还依托“茂生态·领航学堂”平台,邀请广东南天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彩霞授课,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开展专项解读宣讲。
本次专题培训紧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强。下一步,茂名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把法典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以法治力量守护好心茂名的绿水青山。 
来源: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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