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
马传进于2026年7月30日向我局提出对其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6年8月2日受理,2026年8月3日我局依法向你司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高人社伤举证字〔2026〕34号),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亦未提交否认工伤的相关证据及陈述意见,根据调查核实,本局对马传进2026年1月2日21时许在该公司派遣至中铁十一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B2标项目工地安装作业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依法认定为工伤,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高人社工认字〔2026〕111号)。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你司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邮政EMS无法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高人社工认字〔2026〕111号)送达你司。现我局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
联系人:韩美红 电话:6668356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高人社工认字〔2026〕111号).pdf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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