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303号)、《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的有关规定,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10月10日上午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就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2019年8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高州市于2021年首次制定并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已于2024年进行重新公布,目前已快满三年。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茂自然资发〔2026〕134号)的要求,高州市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相关成果已完成。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依职权组织了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6年8月25日,高州市人民政府通过高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地点、听证代表申请和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10日上午10:00,听证会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按时举行。参会人员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陈述人共计49名。其中,听证会代表41名。听证会代表应到人数41人,实到人数44人,实到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符合召开听证会议规定。其中听证会听证员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李梅、华铸担任,听证主持人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丁小明担任,记录员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张林意担任。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有来自市发展改革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市直部门,各镇(街道)相关代表,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代表。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听证注意事项,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听证代表;
第二项议程:陈述人介绍工作依据、过程及成果;
第三项议程:听证代表就本次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第四项议程:主持人对听证会作出总结并通报后续工作安排。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各听证代表均认可此次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对成果无意见分歧。
下一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将成果逐级上报审批。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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