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公租房申请家庭进行年度资格复查审核。我局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对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注册登记、公积金缴存、户籍等信息进行核查。经审核本次符合公租房申请家庭资格有22户,不符合公租房申请家庭资格有16户。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名单不分先后顺序)。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或直接到我局反映。联系人:孙海丰,联系电话:6616389。
公示期限:2026年 9 月 24 日-2026年 10月8日止。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 9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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