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拟把关于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拆迁户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拆迁户安置到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确保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高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的批示,我局组织人员对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拆迁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和资格审查,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满如无不同意见,将对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拆迁户进行公开抽签分配入住。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或直接到我局反映。联系人:孙海丰;联系电话:6616389。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5日止(共15天)。
附件: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家庭名单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沿江路(竹栏街)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家庭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 | 资格审核情况 | |
1 | 杨* | 44092219660523**** | 符合条件 |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