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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2020年第一批拟取消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5 17:32:20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住房〔2005〕122号)、《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和《高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府办〔2012〕58号)的规定,经核查,丁焕溪等31户保障家庭因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有房产,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拟列入高州市2020年第一批拟取消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范围,现将31户户主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反映,公示期为七日(2020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联系人:黄剑飞,联系电话:6616389,电子邮箱:gz6636839@163.com。      

      

      附件:

高州市2020年第一批取消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户主名单.xls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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