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农户申请、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及县级审批程序,结合市民政局核查认定的结果,原公示的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拟补助对象中,潭头镇吉堆坡村委会杨明户,因建房用地协调无果,放弃改造资格。经所在镇村重新核实并补充申报,现将调整后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原放弃改造资格户
潭头镇吉堆坡村:杨* 身份证号码:44092219631204****。
(二)新增拟补助对象
潭头镇凤坡村:曾*高,身份证号码:44092219570829****,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口1人,住房情况:无房;补助资金标准:3.4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三、监督反馈
如对调整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市住建局反映:
联系电话: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68-6661519;
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8号5楼村镇建设管理股。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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