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 手机版
  •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适老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电子申请专利证书发放事项的公告(第472号)

发布时间:2022-04-26 09:33:5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字体【大 中 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电子申请专利证书发放事项的公告(第47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七二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行专利审查服务全面电子化,实现专利审批“一网通办”。自2022年3月1日(含当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收专利电子申请的纸质专利证书请求,相关专利证书仅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发放。电子专利证书的真实性可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进行验证。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9日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