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高州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裁决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
被请求人
主要争议事项
行政裁决依据
行政裁决结果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粤高市监知保裁字〔2023〕1号
zl202230574899.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余厅
高州市花带吉花店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销售、许诺销售的花盆,侵犯其名称“花盆(欧雅)”专利号为202230574899.3外观设计专利权。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专利产品的行为,如果被请求人留存有侵权产品,应立即销毁,不得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行政裁决机关: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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