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
被请求人
主要争议事项
行政裁决依据
行政裁决结果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粤高市监知保裁字〔2023〕2号
专利号ZL202130166504.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谢佳娜
高州市壹加壹百货超市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销售、许诺销售的花盆,侵犯其名称“灭蚊拍”专利号为ZL202130166504.1外观设计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高州市壹加壹百货超市不构成了对申请人涉案专利的侵犯。
行政裁决机关: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决定日期:2023年11月6日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