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我局交管大队、派出所,共有2578辆交通违法、事故车辆经通知后车主未按规定到我局交管部门、派出所接受处理,现予以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有关规定,请相关车主自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有效凭证到我局相关派出所、交管中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依法予以处理。
详情请查阅我局相关派出所及交管大队所属机动巡逻中队、市区中队、南塘中队、石鼓中队、长坡中队、山美中队门前公示栏,或登陆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gaozhou.gov.cn)。
高州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7日
copyright 2025-2026 www.gao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1165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920x1080分辨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