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权益〔2025〕1686号)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高州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予以公布。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9日
高州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确保我市城镇规划的实施和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维护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土地出让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高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情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三、计划指标
2026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53.931033公顷以内。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4.136666公顷,住宅用地15.948公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66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商品房用地15.288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 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346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11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其他用地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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