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以及《关于印发<高州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2023-2026)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府函〔2023〕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对高州市新德矿业有限公司和高州市强发石料有限公司予以关闭,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
特此通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关闭矿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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