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度,切实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遇工作岗位调整,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接受全社会监督。
一、各镇(街道)要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安装或张贴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公示牌,及时更新变动人员。
二、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一经公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全面掌握水库安全和运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履职抽查检查。
三、请各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2023年水库安全度汛。
高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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